這標題是不是長到一個很莫名其妙。

這是三件事情來著的。

因為同居人對於我一直在亂買雜貨頗有微詞。

 

好的,所以那天我們辯論了一番,結論是...

雜貨的精神,應該就是要用既有的東西在利用。

對!只是,如果我用不要穿的鞋子去種地瓜能看嗎?

所以,另一個結論是,我們生活周遭的東西沒有美感,所以就算廢物在利用的東西也還是沒有美感。

 

好,以上這段話,都不是太重要。我還是會買...

 

所以這篇來示範一下,真的雜貨精神,利用既有的舊東西變身成有用的東西!(小叮噹上身。)

發想來自於,一直很想再下手一個Longchamp的包包。

一次下手買,倒不如每天累積一點點為了想要的東西努力的感覺來的踏實。

 

其實,我也很喜歡大盤大賣的復古小豬撲滿,或是海綿寶寶存錢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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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了,美感,不亂買,及雜貨精神。

找出了收藏了很多個的Dr. Milker的玻璃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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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是,這種開放式的瓶子很有可能因為早上出門懶得拿錢包買早餐,而毀了我的存錢計畫。

 

先從網路上找來喜歡的Longchamp包照片。

去相片行沖洗成小尺寸的照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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貼上這種有花紋著膠帶,或是紙膠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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噹噹~好像哪裡沒橋好。不過,利用手邊有的素材。這樣很OK了(自己說了算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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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油囉。Longchamp存錢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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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懶惰的同場加映。

去年去馬來西亞,飯店早餐偷帶回來的超迷你果醬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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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著不知道收哪的鈕扣,和各國帶回來的紀念幣或錢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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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是我懶惰,而是他這樣就很好看了壓~(裝蒜)

 

雜貨精神。下次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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